专业原创精品说说!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美词佳句 > 经典语录 > 本文内容

发布时间:2024-03-29 23:18:30源自:随机拼凑作者:Amen阅读:89705

  否认故意杀人,却又买刀开刃,这样的说法显然在法院一审过程中没有被认定。  口供显示,陈建利承认,砍人后他威胁任何人不得上前救治李宝华,直至警方赶到,将其带走,但他自述杀人动机并不是仇恨李宝华,而是怨恨莱钢医院在处理他女儿死亡事件上的态度和做法。陈建利告诉警方,在事件协调的过程中,他一直没有伤害李宝华的想法,也没有去找李宝华的想法,是莱钢医院最终不与他协商,让他萌生了通过砍李宝华让莱钢医院付出代价的想法。

  无可辩解:尸检报告显示 13刀均深达颅骨

  一切都要从女儿降生说起。  法庭认为,陈建利对医院、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,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,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。

  那么,莱钢医院对孩子的死到底有没有直接责任?  王志花把孩子抱出来,陈建利的情绪已相当差,他开始在楼道里骂街。陈家人不能理解的是,医生明明说孩子出生时很健康,怎么送入儿科7个多小时就没了?傍晚六七点钟,陈建利的三叔陈振泉带着多位亲戚陆续赶到医院,大家要求院方派出领导,针对孩子的死亡原因、抢救过程作出详细解释。

案发后,莱钢医院在每栋楼下设置了治安岗,24小时有人值守,定时巡逻  孟洋回忆,孩子送去儿科后,还有个王姓护士给她送来一张打预防针的单子,让她以后给孩子慢慢打。

  无可辩解:尸检报告显示 13刀均深达颅骨  判决书显示,刀是陈建利在去往医院的途中花30元买的,他选择的是一把单刃砍刀,又称开山刀,通常用来修理树木。陈建利挑中刀后嫌太长不好带,请店主帮忙截掉了八九公分,保留了33公分的刀刃,又嫌刀不够快,请店主用电动砂轮打磨重新开刃。之后将刀装进随身携带的帆布电工包,继续前往医院。

  李宝华的妻子也曾在莱钢医院工作,是某科的一名护士,事发时她正在院内上班,事发后立即赶到现场,因所受刺激过大,事情处理完后她很快就离开了莱芜。同事们事后曾试着与李宝华的妻子联系,想去看望她,但李宝华妻子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,过段时间再打,发现她已经换了号码。“我们都不敢联系她,她说不许我们和她联系,大概是想彻底和这里的生活告别吧,实在太伤心了,他俩是医院里自由恋爱的,感情非常好。”另一位李宝华妻子的前同事告诉记者。

  陈建利的家属认为,要还原当日事件过程并不困难,查看监控视频即可。“庭审现场播放了陈建利追砍李宝华的完整视频,儿科病房到处都有摄像头,那为什么就不能公开2016年1月21日的监控视频呢?我们要求过很多次,莱钢医院到今天也不给我们看。”陈振泉说。  无论是何原因,孩子的遗体确实一直保存在莱钢医院殡仪馆里,直至陈建利行凶后6日,才允许家属带走安葬。

  从陈建利的供词来看,最后这通电话给了他很大刺激,他觉得自己被戏弄了,认为医院其实就是想一直拖着他,没打算真的赔他钱,他太想让医院付出代价,心中的天平开始向暴力倾斜。 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,专业人士表示,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,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,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。至于孩子的遗体,该专业人士表示,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、清洗、更衣、掩埋、火化等处理。除此之外的情况,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,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。

  陈建利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,陈建利打砸后曾前往新兴派出所,要求派出所依法处理打砸行为,但派出所将此案搁置,说要等医疗纠纷处理完再说。这两件事的处理本无必然联系,医院一直要求陈建利先处理打砸问题,再来谈医疗纠纷,令其感到医院是在拿这件事向他施压,心中十分憋闷。

  索要孩子遗体未果成“压垮骆驼最后的稻草”?  判决书显示,1月22日的协商会议上,除了有院方和家属,还有莱芜市医患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刘主任,和1月21日晚接到打砸报警出警的莱钢医院属地派出所姜姓所长。

  看望姐夫后,陈建利来到儿科病房,在医生休息室里找到了李宝华,据当时也在场并曾参与陈建利女儿抢救的医生魏某笔录显示,两人一开始说话的语气很正常,后来魏某有事被叫走。据陈建利供述,当时他问李宝华有没有和医院沟通孩子死亡的事,李宝华答“这事和我说不着”,让他去找莱钢医院负责医患纠纷调解的曹科长,他正是因为这句话情绪彻底失控,抽出刀开始追砍李宝华。  王志花对这一说法完全不认可,她表示自己没有观看过抢救,自从孩子被送入新生儿病房,她再未见过孩子,直到最后一次李宝华准许她进入,她将孩子抱了出来,而那时陈建利根本不在她身边,与她一起进去的是陈建利的姐夫,那段时间陈建利去了哪,孟洋和王志花都说不太清。在多份医护人员的证人证言中,只有魏某提到了陈建利和母亲旁观抢救过程。

欢迎分享转载→

上一篇:

下一篇:返回列表

用户评论

注: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
© 2013-2021 - 版权所有 鄂ICP备18010809号-1收藏本站 - 网站地图 - 关于本站 - 网站公告 - 站点合作申请